遵義縣一男人前腳剛出獄,后腳結伙別人當“油耗子”犯案。放肆的是,這倆家伙竟開著車跑到別人家中去偷油,連塑料管都是偷的,人贓俱獲。日前,遵義縣人民法院進行了審理,一審以偷盜罪判處慣犯李某某有期徒刑2年半,并處分金3000元。
據警方查明,去年7月4日凌晨3時許,李某與周某共謀后,一起駕馭李某的長安車行進至楓香鎮楓元村永紅組劉某家院壩,把事前偷來的塑料管插到劉某的卡車油箱里,用嘴將柴油導入到預備好的油桶內,盜走25公斤柴油。經判定,被盜柴油價值人民幣228元。
隨后,兩人駕車途經鴨溪鎮仁合村14組袁某的補胎店,趁袁某熟睡之機,將袁某放在枕頭邊的一部聯想A60型黑色直板手機盜走。經判定,該被盜手機價值1423元。
2012年7月5日凌晨2時許,李某駕馭長安車同周某行進至馬蹄鎮洋河村同心組吳某家院壩,周某采取用塑料管導油的方法,盜走車內柴油50公斤。隨后,兩人又竄至馬蹄鎮新坪村大林組唐某家院壩,盜走卡車油箱內柴油40公斤。經判定,被盜柴油共計1274元。在預備持續偷盜時,兩人被當地大眾發現后報警被警方抓獲。
警方供給的檔案顯現,兩人同住遵義縣鴨溪鎮,都僅有小學文化。李某現年36歲,2010年因販賣毒品罪被紅花崗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再次發案時剛獲釋不久。31歲的周某無前科,但無其他營生技術,又不安于務農日子,經不起李某蠱惑,走上犯罪路途。
法院審理認為,兩人以隱秘盜取別人資產,數額較大,其行動現已構成偷盜罪,李某系累犯,應當從重處分。故判處李某有期徒刑2年半,并處分金3000元,判處周某有期徒刑1年半,并處分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