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工地施工過程當中,被誤傷的管道不在少數,為了挽救管道生命,昨日,《惠州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開始公開征求意見,在不久的將來,它將是無數管線的“救星”。
據了解,新管理辦法規定查看地下管線現狀成為工程開工的前置條件之一,這將有效避免地下管線在施工過程中被誤傷。
此次管理辦法的出臺主要是吸取惠州通訊管線、燃氣管線等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被意外挖破的事故層出不窮的教訓。僅去年,惠州燃氣管道就至少被挖破過13次。燃氣公司指,施工單位沒有在開工前查看管線圖的義務,而住建部門則提出強制施工方查看管線圖也沒有法律依據。
根據2012年開始實施的《惠州市燃氣管道設施安全管理規定》,施工單位在開工前需要找“相關部門”拿管線資料,但未做強制規定,而市住建局在該規定實施兩年間也從未收到施工單位提交的查看燃氣管線的申請。
新建道路5年內不許開挖
此次公開征求的《地下管線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把查看管線資料作為獲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前置條件,有望解決住建部門對管線被誤傷的“心有余而力不足”。
在管理辦法中,管線在城市規劃中的地位得到了提升。辦法要求,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時,規劃部門應組織管線權屬單位共同研究確定管線專項規劃。管理辦法也首次明確了地下管線的避讓原則,制定了管線建設的優先順序。如擬建管線避讓已建成管線,臨時性管線避讓正式性管線等。
為避免城市道路成了地下管道的“拉鏈”,管理辦法要求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種地下管線與城市道路同步建設。而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內,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內原則上不得開挖敷設管線。
開挖敷設管線的門檻亦成倍提高,在這方面有權干預道路開挖的機構包括市政府、市政主管部門、道路主管部門以及公安交警等。
該管理辦法的出臺可以有效的避免施工當中誤傷管道的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施工,保證市民生活。
惠州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 由www.irislcn.com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