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查,商場首次發生購物卡異常退款情況是在2011年7月,金額是1000元。直至案發時,兩年間異常退款金額高達600余萬元,操作程序涉及多個收銀員工號。公安機關通過調取商場監控錄像及相關財務記錄,最終將犯罪嫌疑人鎖定為商場原收銀領班胡某,并將已經辭職的胡某抓獲。
胡某交代自己利用商場計算機系統漏洞,通過辦理虛假的退款操作,將576萬余元錢款打到自己搜集來的廢棄購物卡內,再將購物卡打折賣給“黃牛”,以此獲利400余萬元。
胡某說她發現辦理購物卡退款業務的計算機系統漏洞很偶然。當時她正在給客戶辦理退款業務,突然遇到電腦死機,退款業務雖然可以正常辦理,但數據沒有上傳系統。這種情況不多見,別的收銀員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不同的是,別的收銀員遇到此種情況會及時上報核銷賬目,而胡某卻動起了靠刪除退款數據撈錢的心思。
進入2013年后,她開始瘋狂作案,幾個月間就轉出了460余萬元,再通過倒賣給“黃牛”獲利340余萬元。胡某以為誰也不會發現她的行為,竟然用侵占來的錢在郊區購置了3套房產。警方同時查明,胡某還曾伙同聶某共同侵占百貨公司錢款總計29萬余元,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胡某、聶某二人因職務侵占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和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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