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海寧市尖山新區新民路北區塊聯排室外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 / 以 /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海寧市黃灣鎮新市鎮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海寧市尖山新區新民路北區塊聯排室外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 / 以 /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海寧市黃灣鎮新市鎮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海寧市尖山新區
建設規模:道路面積約7582m2,荷蘭磚鋪設面積約1042m2,雨水管采用混凝土管DN300-DN800長約820m;污水管采用 HDPE雙壁波紋管DN300-DN400長約608m,路燈30套等
合同估算價:約260萬元
計劃工期:100日歷天
招標范圍:海寧市尖山新區新民路北區塊聯排室外道路及排水工程(一期),包括道路、荷蘭磚鋪設、雨污水管道鋪設、路燈安裝等工程(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本項目不分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業績要求詳見招標公告資格后審要求,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具有二級臨時建造師執業資格)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屬于本條款規定的“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但同屬一個子公司的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
4.投標報名和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于2014年04月 18 日至2014年04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時至 11 時,下午 14 時至 16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海寧市海洲街道梅園路222-2號三樓)報名,同時洽購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4.3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報名單位介紹信;2、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3、報名人身份證、交易員證原件及復印件;4、投標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5、擬任本工程項目經理建造師注冊證書或臨時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B類證書原件及復印件;6、企業“三類人員”A類證書、現場安全生產負責人C類證書證書原件及復印件;7、進嘉施工備案證原件及復印件。以上復印件均須蓋公章。
4.3 預中標單位在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前進行刷IC卡確認,預中標單位IC卡無效或者不符合招標文件及有關規定的,取消預中標資格。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詳見招標文件要求,地點為海寧市黃灣鎮(尖山新區)招標采購服務中心底樓開標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報名成功的投標人應參與該項目投標,如投標人在開標前3天未有書面說明(向招標人及黃灣鎮(尖山新區)招標辦提出)而無故放棄投標的,將按《海寧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準入與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海政辦發〔2011〕164號)文件規定記入不良行為,一個月內發生兩次(含)以上的,將取消其下一個月在黃灣鎮(尖山新區)的投標資格;一個月內發生五次(含)以上的,將限制其在黃灣鎮(尖山新區)投標資格三個月,直至清退出黃灣鎮(尖山新區)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