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招標條件 鹿邑縣文化中心南公園、建德路、明道路、永盛路建設工程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法人(招標人)為鹿
1.招標條件
鹿邑縣文化中心南公園、建德路、明道路、永盛路建設工程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法人(招標人)為鹿邑縣法姬娜置業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該項目至投標截止時間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現對該項目進行二次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鹿邑縣西城區。
2.2招標編號:A4100000010000167001
2.3總投資:約4950萬元;本次招標采用費率招標。
2.4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2.5招標規模:施工圖紙包括的全部內容。
2.6標段劃分:3個標段:其中
一標段:建德路、明道路、永盛路建設工程施工
二標段: 文化中心南公園工程施工
三標段: 本工程監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一、二標段: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含以上)(注冊或臨時)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三標段: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報名須知:
4.1報名要求:凡有意參加投標者,項目負責人本人攜帶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和本招標公告“3.投標人的資格要求”所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所有證件出具原件,提供一套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注:根據豫建【2016 】38號文件第二條規定,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企業),可不提供原件,但應提供蓋章復印件及網上查詢結果,保證查詢信息與復印件一致。
4.2報名時間及地點:潛在投標人請于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9日在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網進行報名。
5.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及地點:
5.1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及地點:招標文件網上下載。
5.2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以網上下載為準,報名時現場發售。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投標人可自行踏勘,費用自理。
招標人不組織投標預備會。
8.聯系方式
招標人:鹿邑縣法姬娜置業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茂炎
電 話:13035409945
招標代理機構:鄭州民誠建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鄧先生
電 話:15639499168
監督部門:鹿邑縣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理管理股
電 話:0394-7187182
日期: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