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北京市南水北調大寧管理處備品備件項目(PCCP管道備件)招標公告
采購項目名稱:北京市南水北調大寧管理處備品備件項目(PCCP管道備件)
采購人名稱:北京市南水北調大寧管理處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北京隆宇達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采購內容及用途:
為保障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北京段)PCCP管道輸水的安全運行,我處2013年向市財政申報的“2014年備品備件”項目資金已下達,采購項目名稱、內容:2014年備品備件采購項目之PCCP管道備件
擬采購的貨物:馬鞍型加固鎧甲及帶滑動接頭的鋼結構替換管
單一來源理由:
“2014年備品備件采購項目”中擬采購的PCCP管道備件包括馬鞍型加固鎧甲(發明專利號:2012103104944)及帶滑動接頭的鋼結構替換管(發明專利號:2012103105044),兩者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規定,只能選擇從原生產廠家(北京韓建河山管業股份有限公司)處采購。
供應商的資格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要求;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營業執照年檢有效;
(3)邀請采購供應商:北京韓建河山管業股份有限公司
(4)供應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區韓村河鎮韓村河村豐收路1號
專業人員論證意見:
專業人員1:
姓 名 |
冉星彥 |
職 稱 |
教授級高工 |
工作單位 |
北京清清水利工程有限咨詢公司 |
論證意見 |
1、北京市南水北調大寧管理處“2014年備品備件采購項目”符合《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4號)及《北京市財政局關于貫徹落實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采購[2014]263號)文件關于單一來源采購的要求。 2、“2014年備品備件采購項目”中備件的采購數量符合運行管理需求。 3、“2014年備品備件采購項目”中擬采購的馬鞍型加固鎧甲(發明專利號:2012103104944)及帶滑動接頭的鋼結構替換管(發明專利號:201210310504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規定,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采購。 4、“2014年備品備件采購項目”中閥配件采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三款“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金額百分之十”的規定,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采購。 |
專業人員2:
姓 名 |
歐陽建 |
職 稱 |
教授級高工 |
工作單位 |
北京市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 |
論證意見 |
1、北京市南水北調大寧管理處“2014年備品備件采購項目”符合《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4號)及《北京市財政局關于貫徹落實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采購[2014]263號)文件關于單一來源采購的要求。 2、“2014年備品備件采購項目”中備件的采購數量符合運行管理需求。 3、“2014年備品備件采購項目”中擬采購的馬鞍型加固鎧甲(發明專利號:2012103104944)及帶滑動接頭的鋼結構替換管(發明專利號:201210310504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規定,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采購。 4、“2014年備品備件采購項目”中閥配件采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三款“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金額百分之十”的規定,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采購。 |
專業人員3:
姓 名 |
王曉華 |
職 稱 |
高級工程師 |
工作單位 |
北京市水務局 |
論證意見 |
1、北京市南水北調大寧管理處“2014年備品備件采購項目”符合《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4號)及《北京市財政局關于貫徹落實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采購[2014]263號)文件關于單一來源采購的要求。 2、“2014年備品備件采購項目”中備件的采購數量符合運行管理需求。 3、“2014年備品備件采購項目”中擬采購的馬鞍型加固鎧甲(發明專利號:2012103104944)及帶滑動接頭的鋼結構替換管(發明專利號:201210310504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規定,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采購。 4、“2014年備品備件采購項目”中閥配件采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三款“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金額百分之十”的規定,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采購。 |
本公示有效期:
2014年05月07至2014年05月13在此期間,有關單位和個人如對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有效期內反映。
采購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四季青鄉船營村100號
采購聯系人:韋怡冰/李靈芝
采購人聯系電話:010-80364712轉807或812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83號(國防大學二號院)甲21號樓附屬樓
代理機構聯系人:李勝利
代理機構聯系電話:010-57171789 傳真:010-51768195
財政部門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15號
財政部門聯系人、聯系電話:楊耀輝、88549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