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發布日期:2017-02-28 截至日期:2017-03-24 所在地區:河北/廊坊市 瀏覽次數:344
核心提示: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自然公園二期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廊發改招標核【2015】1035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自然公園二期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廊發改招標核【2015】1035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廊坊市市政設施管理處,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規模及內容:
一標段:自然公園二期配套道路工程隆福路(古縣路-自然公園二期)道路、排水、箱涵及路燈工程:包括道路1296.714米、排水管道(管徑Φ2000、Φ1800等)、箱涵及路燈74套等;合同估算價:20890726.74元。
二標段:自然公園二期配套道路工程古縣路西延(龍光路-隆福路)建設工程:包括道路909.637米,排水管道(管徑Φ1000、Φ800等)及路燈52套等;合同估算價:8401041.73元。
本項目資金已落實;建設地點為:安次區古縣村南;計劃開工日期:2017年6月1日;計劃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總工期為579日歷天;工程質量要求:合格。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營業資格且經營范圍應包括本次招標項目的內容,并在技術、人員、設備、資金、業績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標段:自然公園二期配套道路工程隆福路(古縣路-自然公園二期)道路、排水、箱涵及路燈工程: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其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二標段:自然公園二期配套道路工程古縣路西延(龍光路-隆福路)建設工程: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其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各投標人只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中的一個標段投標。
3.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可在網上自行下載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并及時查看有無澄清和修改。潛在投標人如未從網上下載相關資料,或未獲取到完整資料,導致投標被否決的,自行承擔一切后果,招標文件下載時間:2017年2月28日上午8:30至2017年3月6日17:00 (北京時間)。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
一標段:自然公園二期配套道路工程隆福路(古縣路-自然公園二期)道路、排水、箱涵及路燈工程:2017年3月23日9時30分,地點為廊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室。
二標段:自然公園二期配套道路工程古縣路西延(龍光路-隆福路)建設工程:2017年3月24日9時30分,地點為廊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廊坊市市政設施管理處
地 址:廊坊市新華路145號
聯 系 人:張建華
電 話:0316-5260176
招標代理機構:廊坊市置恒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金光道40-1號(建設大廈后院)
聯 系 人:宋雪飛
電 話:0316-205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