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發布日期:2017-03-15 截至日期:2017-03-30 所在地區:福建/福州市 瀏覽次數:718
核心提示: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福建工程學院旗山校區三期工程南區教學實驗樓項目(施工)已由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閩發改社會函[2013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建工程學院旗山校區三期工程南區教學實驗樓項目(施工)已由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閩發改社會函[2013]371號文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福建工程學院, 建設資金來源自籌,招標人為福建工程學院,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廈門天和項目管理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工程建設地點:閩侯縣上街鎮大學新區學府路3號(福建工程學院旗山校區內)。
2.2.工程建設規模:本項目總建筑面積26812.94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積3909.61 m2、地上建筑面積22903.33m2),建筑高度23.9米,總投資概算為9445萬元。
2.3.招標范圍和內容:福建工程學院旗山校區三期工程南區教學實驗樓項目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地上6層,地下室1層。總建筑面積26812.94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積3909.61 m2、地上建筑面積22903.33m2)。包括地下室及上部土建及配套安裝工程,室外總體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等工程。其中弱電智能化工程只施工管道、盒、橋架、金屬軟管預埋。不含電梯、弱電設備及線纜、電力工程。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以施工圖紙為依據;
2.4.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8818.6630萬元;
2.5.工期要求:總工期為 550個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2.6.標段劃分(如果有):/;
2.7.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質量目標為爭創“閩江杯”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叁級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貳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根據閩建筑函[2014]6號文規定,本工程項目負責人若為一級臨時注冊建造師的應滿足以下要求,否則資格審查按不合格處理。
(1)已按規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續注冊申請或者已辦理完延續注冊的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
(2)已提出申請但還未辦理完成延續注冊的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服務中心出具的延續注冊受理單,否則按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本招標項目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項目,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為 房屋建筑類。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規定資質的聯合體各方中的最低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確定。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可通過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查詢。
3.5. 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至少1項;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至少1項;“類似工程業績”是指(下同)自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5年內(含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單項合同工程建筑面積2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6層及以上的含建筑面積3900平方米及以上地下室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工業廠房、住宅或宿舍、商住樓等建筑工程)。
注:①(擬派出項目負責人業績指擔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業績,投標人業績與其
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業績可為同一項目)。
②公共建筑是指供人們進行各種公共活動的建筑,包含辦公建筑(包括寫字樓、政府部
門辦公室等),商業建筑(如商場、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娛樂場所等)、科教文衛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醫療、衛生、體育建筑等),通迅建筑(如郵電、通訊、廣播用房)以及交通運輸類建筑(如機場、高鐵站、火車站、汽車站等),(不含工業廠房、住宅或宿舍、商住樓等建筑工程)。
3.6.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 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 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7. 其他資格要求:投標時,投標人、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沒有因違法違規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或限制投標的。投標時,投標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被資質許可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的情況(投標人在整改期間不得以責令限期改正有關的資質參與投標)。
3.8.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9. 本招標項目不要求投標人在招投標期間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本招標項目 采用 電子招投標。采用電子招標的,其執行的文件為:《關于在省管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標中正式實施電子化招標投標的通知》。
4.2. 采用電子招投標的,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3月15日09時00分至2017年3月21日17時00分通過工程交易網采取無記名方式免費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招標人不另行出售紙質招標文件。本招標項目電子招標文件使用金潤電子標書生成器(福建,4.1.0版本)打開。投標人獲取電子招標文件后,應檢查電子招標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電子招標文件應具有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電子印章;招標人沒有電子印章的,須附招標人對招標代理機構的授權書。
4.3. 招標圖紙每份售價4000元,請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公休日、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1時00分,下午15時00分至17時00分到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廈門天和項目管理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購買,投標人購買招標圖紙時無須提供任何證件,也無須簽字登記,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 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 人民幣捌拾萬元整(800000元) 。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①現金(含電匯或銀行轉賬);②或銀行保函③或擔保保函④或投標保證保險;⑤或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年度投標保證金。
7. 本招標公告自公告之日起重新接受潛在投標人的投標申請;于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4日已購買招標資料的潛在投標人資質若符合本公告的要求的,無需重新報名申請,但必須在2017年3月21日17:00前持招標文件的購買憑證原件到報名地點換取相關資料,否則招標人及招標代理單位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已購買招標資料的潛在投標人資質不符合本公告的要求的,請至報名地點辦理退款手續。
8. 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建工程學院
地 址:閩侯縣上街鎮大學新區學府路3號
郵編:350000
電 話:0591-22863048
聯 系 人:劉老師
招標代理機構:廈門天和項目管理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江盛大廈4樓,郵編:350002
電話:0591-87932051、87932053,傳真:0591-87932053
聯系人:黃工
招標投標交易場所名稱: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廈南向13層
監督部門或機構名稱: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地點:福建省福州市北大路
電話:0591-87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