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發布日期:2017-03-20 截至日期:2017-04-17 所在地區: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瀏覽次數:315
核心提示:1、招標條件 利川市謀道鎮杉王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利發改投資[2017]6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利川市謀道鎮人民政府,建設
1、招標條件
利川市謀道鎮杉王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利發改投資[2017]6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利川市謀道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為業主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華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本項目擬對謀道鎮杉王大道超限站至托斯卡花谷售樓中心段道路進行改造,道路等級為城市道路次干路,全長895.473米,紅線寬18米。配套建設交通、排水、電氣、綠化等附屬工程。計劃總投資額約為920萬元。計劃工期為180日歷天。
2.2 招標范圍為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全部工程內容。
2.3 招標編號為HBHKESZB-1719。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及以上資質,有類似工程(2014年至2016年單項合同金額在4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業績)經驗,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技術、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具備經年檢合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專業二級(含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其證書所在單位應為該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3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須提供本項目所在地或投標人注冊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對參與本項目的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查詢函時間須是本項目發布公告之日后方可有效)。
3.4根據恩施州人社發【2016】23號“關于落實《恩施州建設領域勞動者工資支付保障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的意見”及此意見的補充通知(恩施州人社發【2017】35號)規定投標人自投標文件遞交截至時,無因拖欠勞動者工資受到行政處理處罰且在行政處理處罰期限內的或無因拖欠勞動者工資經人民法院判決且未執行完畢的或未自覺履行完畢的情形。
3.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采取資格后審。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03月20日至2017年03月24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投標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見公告附件)到利川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清源路51號住建局一樓)登記,然后憑投標報名登記表、持授權委托書、建造師注冊證及其身份證原件、法人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基本開戶許可證原件及經主管部門備案的單項合同金額在4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業績合同原件及以上證件的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一套到湖北華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利川市東城路88號新世界國際酒店22樓)報名并領取招標文件(不收取費用)。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7年04月17日09時00分,地點為利川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開標大廳(清源路51號住建局院內左側)。
6.2 省外建筑企業在鄂從事建筑活動,需登錄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和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報送企業基本信息和人員信息。在我市開展建筑活動的省內外企業和人員信息以一體化平臺記錄公示的信息為準。
6.3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利川市謀道鎮人民政府
地址:利川市謀道鎮
聯系人:余先生
電話:15272908111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華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3號濱江花園七號樓604室
聯系人:楊春燕
電話:0718-8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