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發布日期:2017-04-21 截至日期:2017-04-27 所在地區: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瀏覽次數:305
核心提示:工程名稱:楚雄市呂合鎮集鎮供水工程(原水輸水段)招標人名稱:楚雄市呂合鎮龍泉自來水有限公司工程報建編號:報建[2017]第號招標類
工程名稱:楚雄市呂合鎮集鎮供水工程(原水輸水段)
招標人名稱:楚雄市呂合鎮龍泉自來水有限公司
工程報建編號:報建[2017]第 號
招標類型:施工
招標規模:新建原水輸水管道3946米;提升泵房至水廠配水井管線長度為224米,采用DN250焊接鋼管;水庫取水口至泵房集水井管線長為3722米,采用DN300塑料復合管,投資382.946005萬元
招標情況說明:已辦理完有關手續,具備招標條件,可以發布招標公告。
公告發布時間:2017 年 4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
地 點:楚雄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系人:岳光美
聯系電話:15608788809
投標人資格要求:1.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的法人企業;
2.項目經理要求:注冊在投標申請人單位,具有市政工程專業二級(含臨時)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資質,注冊證在合格有效期內,并提供相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未擔任其它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須提供承諾書);
3.省外施工企業要求:省外企業按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出省建筑企業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號)文件的規定辦理,即入滇信息登記證;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6.報名時需投標單位提供以下證件: 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第5號公告》的相關要求,報名時須由投標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本人持身份證原件攜帶以下資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含身份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若發生授權)、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原件或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項目經理市政工程專業二級(含臨時)或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及安全考核合格證B證(含身份證)、投標保證金轉帳憑證原件或銀行保函原件或投標保證金保險證明原件、云南省省外建筑企業入滇信息登記證原件(以上證件提供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提交代理公司留存)。特別申明: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第5號公告》的相關要求,各投標申請人報名時,招標代理機構將現場留影為證。若因投標人資料、人員等造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7.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76000.00元(大寫:柒萬陸仟元整)。投標保證金可以采用現金繳納、銀行保函或投標保證金保險證明等形式,若采用現金繳納的,投標人必須在購買招標文件前從投標人基本賬戶匯入楚雄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指定賬戶,憑轉賬憑證購買招標文件。(報名期間投標保證金未到達交易中心指定賬戶的,不予換取投標保證金收據。)賬戶名稱:楚雄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銀行:農業銀行楚雄鹿城支行,賬 號:24100601040006193 , 若采用銀行保函或投標保證金保險證明等形式,須在購買招標文件時提供。
8.投標人兩年內累計二次報名后,未作任何說明放棄投標的,將列為不良行為記錄.
9.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必須參與該項目投標的報名、購買招標文件;
10.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必須作為被委托代理人到場開標,擬派項目經理不到場開標的,其投標文件將予以拒絕。
11. 本項目為楚雄市呂合鎮集鎮供水工程第一標段。
招標代理機構情況
資質等級:暫定
代理機構名稱:云南謙和招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若琪
項目負責人:岳光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