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發布日期:2017-05-19 截至日期:2017-05-22 所在地區:江蘇/蘇州市 瀏覽次數:347
核心提示:一、招標條件大新鎮濱江商貿廣場雨污分流改造項目已經由蘇州市·張家港市備案。招標人為張家港市大新鎮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資金來源
一、招標條件
大新鎮濱江商貿廣場雨污分流改造項目已經由蘇州市·張家港市備案。招標人為張家港市大新鎮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資金來源為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由張家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現對該項目的大新鎮濱江商貿廣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對投標報名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法選擇合適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大新鎮濱江商貿廣場
2.工程規模:大新鎮濱江商貿廣場雨污分流改造,新建雨水管900米,污水管300米,道板鋪裝破碎與修復面積約13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劃分為1個標段
標段編號:E3205820330000054001001
標段名稱:大新鎮濱江商貿廣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發包方式:競爭性談判
合同估算價(萬元):88.00
計劃發包時間:2017/05/04
三、公告時間
計劃開工時間:2017年05月25日
計劃竣工時間:2017年07月30日
公告開始時間:2017年05月19日8:30
公告截止時間:2017年05月22日17:00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1.企業資質要求:[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標準)三級](含)以上
2.企業業績、信譽要求:良好
3.項目經理(總監)/建造師資質類別和等級: [小型項目管理師]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
4.政府預選承包商類別和組別(級別): 投標申請人必須是已加入2017年度張家港市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的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2017年度蘇州市政府投資建筑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三組及以上
5.資格審查合格必要條件:(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取得安全生產考核B類合格證書)符合國家有關規定;(5)以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審查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六)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七)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內容如僅為土建、水電施工而非施工總承包(土建、安裝及各專業工程施工)的,其項目負責人取得主體結構驗收報告和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投標證明的,可視為無在建工程。(2)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且經建設單位同意并已經辦理項目負責人變更手續的。(3) 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且總工程量在項目負責人級別承接范圍內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項目的其他崗位;(八) 投標申請人必需按照“張預辦[2012]13號”文規定,提供張家港市或企業所在工商注冊地檢察機關出具>(掃描件放在附件4后面),有行賄記錄的資格審查不合格,查詢對象為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標項目負責人,查詢日期為招標公告發布日至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否則資格審查將不能通過。原件開標時當場提交; (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資格審查合格可選條件:
五、公告其他內容
張家港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標段編號: E3205820330000054001001
1、張家港市大新鎮人民政府的大新鎮濱江商貿廣場雨污分流改造項目已經獲張家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自籌,現已落實。該工程已基本具備開工條件,建設單位尚未確定施工單位,現通過網上報名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投標,通過本次招標確定施工單位。
2、江蘇金港建設項目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工程地點:新鎮濱江商貿廣場 工程規模:大新鎮濱江商貿廣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HDPE中空壁纏繞管雨水管道835m,管徑 D300~D400,更換堵塞污水管道184m,HDPE實壁管D300,道路恢復結構層3cm火燒面花崗巖,15cmC20砼,5cm級配碎石。招標金額:88萬元。
4、本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招標內容如下:大新鎮濱江商貿廣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計劃開工時間:2017年 6 月 5 日,招標工期: 67 日歷天。
5、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 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三級及以上。 (2) 擬選派建造師資質等級:小型項目管理師或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師二級及以上。(注:年滿60周歲(含60周歲)以上的臨時一級建造師不可以參加本工程投標。) (3) 企業業績、信譽:良好;建造師業績、信譽:良好。 (4)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網上招投標,請登陸會員申報系統直接下載招標文件。 (5) 注意:招標文件費用支付平臺采用“中金支付”。具體詳見張家港建筑業網張家港市招標辦>。 (6) 本公告為重新公告。
6.投標申請人資格合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取得安全生產考核B類合格證書)符合國家有關規定;(5)以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審查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六)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七)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內容如僅為土建、水電施工而非施工總承包(土建、安裝及各專業工程施工)的,其項目負責人取得主體結構驗收報告和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投標證明的,可視為無在建工程。(2)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且經建設單位同意并已經辦理項目負責人變更手續的。(3) 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且總工程量在項目負責人級別承接范圍內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項目的其他崗位;(八) 投標申請人必須是已加入2017年度張家港市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的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2017年度蘇州市政府投資建筑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三組及以上;(九)投標申請人必需按照“張預辦[2012]13號”文規定,提供張家港市或企業所在工商注冊地檢察機關出具>(掃描件放在附件4后面),有行賄記錄的資格審查不合格,查詢對象為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標項目負責人,查詢日期為招標公告發布日至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否則資格審查將不能通過。原件開標時當場提交; (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投標人之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工程項目同一標段的投標: (1).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企業法人; (2).投標人之間存在控股關系、隸屬關系的。
8.評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價,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評標辦法.
9. 招標文件的獲取 (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7-5-19 08:30 至 2017-5-22 17:00 ,在張家港建筑業網下載招標文件。 (2) 潛在投標人應在截標時間十五日前隨時查看“張家港市建筑業網”中有關該工程招標文件的答疑、招標控制價等內容。否則,由此引起的投標損失自負。
10. 投標文件的遞交 (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7-5-31 14:30 ,投標文件的遞交是指使用“張家港市建筑業網上招投標系統”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投標文件的上傳。開標地點為:張家港市招投標采購交易中心(張家港市民服務中心210開標室)。 (2)逾期上傳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11、招標單位聯系人:陳蘇 電話: 0512-58760107
12、招標代理機構地址:張家港市永安路華怡商廈南樓四樓(人民醫院東對面) 聯系人:施婷婷 傳真:58221724 電話:58150012 項目組組長:陶有成 要求本公告發布時間為2017年 5 月 19 日至2017年 5 月 22 日。
六、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張家港市大新鎮人民政府
地 址:張家港市大新鎮
聯 系 人:陳蘇
電 話:58760107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金港建設項目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張家港市楊舍鎮華怡商廈401、402室
聯 系 人:顧林英
電 話:0512-5822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