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策劃投資服務局 (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宜臨港發投發【2014】17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 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策劃投資服務局 (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 [2014]1號
2.1 項目業主: 宜賓市清源水務有限公司
2.2 建設地點: 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宜南路以北,工業四縱路以東LG-Q09-01(a)地塊
2.3 項目規模: 一期5萬噸/日、遠期18萬噸/日,一期工程建設主要包括:新建管理用房、門衛等約2035平方米、以及清水池、反應沉淀池、濾池等并安裝相關設備,實施相應的平面工程、電氣工程等
2.4 計劃工期: 730 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 2014年06月
2.5 項目總投資: 17905.00 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 企業自籌、銀行貸款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 10998.00 萬元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 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甲級 。
3.2 申請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 3 個(0至3個) 市政公用工程類 分類項目業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 3 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 100 %(0至100)。
3.4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并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已在川報網免費注冊),請自發出比選公告之日起至 2014年03月18日09時00分 (申請截止時間。從發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選文件規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川報網下載比選文件。
4.2 比選服務費 200.00 元。
5.1 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 四川省宜賓市南岸酒都路中段59號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12樓會議室 。
5.2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6.1 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定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第三章“評審辦法和標準”進行評審,經評審得分在 90 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通過川報網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2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和有關監督部門現場監督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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