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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浙江新昌縣城南鄉瑯珂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新昌縣城南鄉瑯珂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根據新治污辦[2015]7號文件
浙江新昌縣城南鄉瑯珂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新昌縣城南鄉瑯珂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根據新治污辦[2015]7號文件精神,經新昌縣城南鄉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核準,決定對新昌縣城南鄉瑯珂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工程概況:
1.1工程建設地點為:新昌縣城南鄉瑯珂村;
1.2本工程為新昌縣城南鄉瑯珂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工作內容為鋪設hdpe雙壁波紋管、UPVC平壁排水管等。成品塑料檢查井,無動力+人工濕地污水治理站建設,道路開挖及修復等。具體以施工圖為準。成品塑料檢查井、Upvc排水管、HDPE雙壁波紋管及管件由甲方提供。
1.3工程造價:¥234.7094萬元(不含管材費,其中暫列金26.0萬元)。
1.4施工總工期: 90 日歷天
1.5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1.6投標方式:采用總造價讓利法(讓利率范圍為8%~12%)。
1.7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預付款,根據縣相關規定上級資金到位后,工程完成50%預驗后,最高付至合同款的30%,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70%,工程經審計后付至審計造價的90%,審計造價10%的留作質量保證金,本工程保修期為一年,工程一年內無質量問題,待竣工驗收一年后付清(無息)。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返還全部履約保證金(無息)。付款時承包方須開具稅務發票給發包方入賬。
1.8由于該農村生活污水納管項目工程特殊性,工程項目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實地考察,承包方必須具備農戶政策處理能力,該項目施工過程涉及所有政策處理工作由中標人自行處理(包括終端設備安裝所涉及的土地征用及青苗補償費),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造成村道路、自來水管等一切設施損壞的,由施工單位自行承擔,同時自行解決矛盾糾紛。如工程不能按時完工的,招標人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
2、投標人資格條件:凡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企業,縣外企業須在新昌縣建管局備案登記且在有效期內,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3、購買招標文件時,投標申請人應攜帶“交易證”和交易員身份證原件或者項目經理建造師證和項目經理身份證原件。否則其投標申請不予受理。未辦理“交易證”的投標申請人,須在購買招標文件前攜帶相關資料到新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新昌縣大道東路668號四樓,城東客運站西側)辦理,辦理“交易證”的相關要求可登陸新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www.xcztb.gov.cn)查詢下載。
4、 報名時應提供下列資格預審資料:企業營業執照、縣外企業備案登記表、資質證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法定代表人及技術負責人的《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類證書)》、安全員的《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書(C類證書)》、項目經理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書)》、市政公用工程類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的建造師注冊證書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交易員或者項目經理身份證復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復印件);提供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證明(報名時查閱、在建工程以網上查閱為準);交易員或者項目經理授權委托書、工程建設項目投標申請書(可在www.xcztb.gov.cn下載)、單位介紹信(以上材料均需簽字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開標時須項目經理本人參加,項目經理不到場作自動放棄處理。
5、投標文件中須提供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證明。
6、經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須購買招標資料文件,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每套售價為人民幣 200 元,售后不退。不辦理郵寄手續。
7、報名及地點:凡符合以上申請條件并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5年5月12日(上午9:00至11:30,)持單位介紹信并攜帶資格預審資料到新昌縣城南鄉公共資源交易中心311報名室辦理報名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8、投標保證金:本項目的投標保證金為叁萬元,投標人必須在開標前按如下指定帳戶繳納投標保證金(不計息,已辦理年度投標保證金的不需另行繳納)。
收款單位:新昌縣城南鄉村集體財務管理中心
開戶銀行:新昌農商銀行城東支行
賬號:201000032057313
投標保證金繳款憑證(須注明工程名稱和繳款單位名稱)復印件(繳款憑證(須注明工程名稱和繳款單位名稱)原件帶至開標現場備查)或年度投標保證金已繳納的發票復印件(新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發票),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一同提交。未提交投標保證金的作廢標治理。
9. 開標時間: 2015 年05月14日下午15:00時城南鄉政府六樓會議室
發布時間: 2015-05-07
有效期限: 201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