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發布日期:2016-11-18 截至日期:2016-11-21 所在地區:四川/宜賓市 瀏覽次數:238
核心提示:一、本項目經筠連縣財政局以筠財評 [2015]—166號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號為47號。本項目現通過比選
一、本項目經筠連縣財政局以筠財評 [2015]—166號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號為47號。本項目現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并被隨機抽取到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才有資格被比選人邀請參加比選競爭。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項目業主):筠連縣團林苗族鄉人民政府
項目名稱:筠連縣團林苗族鄉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施工
建設地點:筠連縣團林苗族鄉
實施時間:建設工期 180日歷天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該工程包括為團林苗族鄉生活污水處理工程,處理能力為300m3/d,工程采用“厭氧+微動力曝氣+人工組合濕地”的工藝方法。工程包括:污水收集管道,處理池以及配套的工藝管道、設備,控制間,圍墻等。
建設資金:上級資金
其他
三、比選內容(合同段劃分)(表二):
施工1:筠連縣團林苗族鄉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施工
四、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企業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三級。。
(3)其他要求:
①本項目禁止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或委托他人參加比選。如發現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項目的,取消承包資格。
②比選申請人如采用A方式交納比選保證金,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將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及銀行進賬回單掃描件發送至比選人指定的郵箱,并注明:筠連縣團林苗族鄉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比選申請保證金。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五、報名及購買比選文件
(1)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到網站報名并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收費為200.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特別規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為:從2016年11月16日網上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16年11月21日15時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筠連縣團林苗族鄉人民政府代管資金財政專戶
開戶銀行:筠連縣農商行大雪山支行
賬 號:88150120066650903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比選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4)比選人將根據合理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比選最高限價的85%作為基準值。凡低于基準值中選的,中選人在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選價凈價與基準值之差額2倍的差價履約現金擔保。
(5)報價要求。比選人可以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性報價或二次報價。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報價的具體要求見表三。
(6)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
合同段:施工1 報價方式:B.經評審的預算投資額下浮一定比例報價
報價要求:二次報價 最高限價:72.94 比選保證金:4 備注
最高限價和比選保證金單位為萬元。
六、隨機邀請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即北京時間2016年11月22日10時00分,在有關監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場監督下,在筠連縣發展和改革局公開舉行從網站隨機抽取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活動,從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選擇3個比選申請人參加評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對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按其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比選人只在報價最低的9個比選申請人中進行隨機抽取;采用D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在所有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
七、聯系方式
比 選 人(全稱):筠連縣團林苗族鄉人民政府
地 址:筠連縣團林苗族鄉
聯 系 人:鄭先生
聯系電話:0831-7721450
傳 真:0831-7721450
2016年11月16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