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益陽市公安局監管中心道路工程及給排水電安裝工程項目已由湖南省發改委以經益發改投[2010]47號文批準建設,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益陽市公安局監管中心道路工程及給排水電安裝工程項目已由湖南省發改委以經益發改投[2010]47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撥款,項目出資比例為自有資金100%。招標人為益陽市公安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益陽市公安局監管中心道路工程及給排水電安裝工程項目
2.2 建設地點:益陽赫山區長坡嶺村工業園內。
2.3 規 模:投資約1300萬元,包括室外道路工程及給排水電安裝。
2.4 工期要求:計劃總工期約100日歷天。
2.5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要求,驗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設部[2000]80號令相關規定保修。
2.7 招標范圍:本工程為益陽市公安局監管中心道路工程及給排水電安裝工程項目,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2.8 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項目負責人為 市政公用工程 專業 貳級 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15.1項要求;
3.4 投標人不得出現下述情形,否則按廢標處理:⑴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⑵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號文件中“綜合評估法(Ⅰ)”。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5.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貳拾萬元整(¥200000.00);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投標截止日期前一天17:00時前。投標保證金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項規定。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 請從2016年12月1日~2016年 12月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時止(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在益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獲取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6.2 招標文件每份400元,技術資料收取成本費用,報名時繳納,售后不退。
6.3 報名所需資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個人身份證原件(被授權人須為擬任本項目建造師)及其交納最近3個月(提供查詢網址及密碼)的社會保險費證書或證明、擬任本項目建造師注冊證書、本建造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以上報名資料均現場查驗原件,同時提供二套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裝訂成冊。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16年12月22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地點為益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相應開標廳。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或投標人未按本項目招標公告第6.1款規定獲取招標文件的,招標人將拒收。
7.3 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8.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益陽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9.聯系方式
招 標 人:益陽市公安局
地 址:益陽市赫山區益陽大道(東)698號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聯 系 人:楊 念 王 非
電 話:0731-84514358
E-mail:hnzb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