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發布日期:2016-12-06 截至日期:2016-12-29 所在地區:北京 瀏覽次數:291
核心提示: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清華大學南區學生宿舍及食堂周邊環境綜合改造(2017)工程 已由 清華大學 以 無 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清華大學南區學生宿舍及食堂周邊環境綜合改造(2017)工程 已由 清華大學 以 無 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 清華大學 ,建設資金來自 國有事業單位自籌資金(中央)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 海淀區清華園
2.2本招標項目的建設規模 供水管道223.5米, 排水管道1037.2米,中水管道581.8米,熱力管道551.7米,電力管道197.6米,消防水管道237.7米,室外路牙石鋪裝245.4米,透水磚鋪裝3615.72㎡,花崗巖面磚鋪裝1163.54㎡,照明管道551米,庭院燈33套。 、合同估算價 1000 (萬元)
2.3本招標項目的計劃工期 130 日歷天
2.4本招標項目的標段劃分
2.5招標范圍 供水、排水、中水、熱力、電力、弱電、消防等管道敷設及管溝開挖、室外透水磚、路牙石鋪裝及照明等市政工程。
2.6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新]及以上 資質, 具有已竣工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市政建設工程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 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參加資格審查。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0 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0 個標段。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通過上述報名者,請于 2016-12-9 9:00:00 至 2016-12-13 16:00:00 (北京時間,下同)在 北京市海淀區學清路8號科技財富中心B座1005室 持報名成功回執領取招標圖紙。圖紙押金 1000.00 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5.投標文件的遞交(適用于現場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6-12-29 9:00:00 .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清華大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
郵 編: 100084
聯 系 人: 武躍
電 話: 62794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