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線是什么?市城鄉建委主任程志毅表示,目前,全國沒有對城市管線的統一定義。草案中將城市管線定義為城市供水、排水、燃氣、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等管線及其附屬設施,包括地下管線和地上管線,如電力、通信架空桿線。
城市管線是城市的“生命線”,對保障城市高效率、高質量運轉具有重要作用。今(23)日,重慶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重慶市城市管線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大會一審。草案對城市管線規劃、建設、維護和綜合管廊等方面的內容作出了規定。
據了解,草案明確了管線專業規劃、專項規劃、綜合規劃的編制主體和程序,要求在規劃階段協調和銜接好各類與道路交通、園林綠化、人防建設、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關系,避免彼此平面交叉和互相干擾。
草案要求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前告知管線行業主管部門城市道路年度建設計劃,管線建設單位按照管線年度建設計劃,組織安排項目建設,以統籌城市道路和管線的建設時序,保障同步實施。
“綜合管廊是當前國家倡導的管線建設模式,草案中還涉及到了綜合管廊的相關問題。”程志毅表示,草案設專章對綜合管廊建設進行了規范,要求在編制城市綜合管廊專項規劃時,考慮城市發展遠景,明確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有條件的舊城改造區應當根據功能需求,規劃建設綜合管廊。
對于建成綜合管廊的區域,凡在綜合管廊中預留管線位置的,不得另行審批已納入綜合管廊的管線建設工程。同時,綜合管廊的建設和運營,按有關規定享受政策支持和資金補貼,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綜合管廊建設和運營管理,入廊管線權屬單位應繳納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費用標準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