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涉及金融問題的高層官員不斷被調查,今日,廣發銀行董事長李若虹被調查,原因是因為 涉嫌受賄,這樣的人既然受賄,我們就不能保證其不貪污。
廣發銀行原董事長李若虹被查有貪污受賄嫌疑,一時間引起渲染大波。執掌廣發銀行十年時間,歷任行長助理、副行長、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行長、董事長、黨組書記、黨委書記,同時還兼任戰略管理委員會負責人等職務。李若虹時代的廣發銀行給外界留下了太多謎團和猜疑,而這其中尤以2005年引資重組、“廣發銀行不良資產處置弊案”、“深航收購案”為甚。2009年,6月25日,市場傳出消息,廣東發展銀行執行董事、副行長兼首席整合官王新被當地檢察機關帶走。與王新一同被帶走的還有廣發行資產管理部一名副總經理,資產管理部負責處置銀行不良貸款、保全信貸資產。另有兩位相關人士也在檢察機關的調查中。案件事關廣發行重組過程中的不良資產處置問題。王新被查當天,執掌廣發行十年的董事長李若虹,以健康原因和配合上級要求調動為由,提出辭職申請。廣發行董事會此后表決通過了李若虹的辭職請求。據媒體報道,在王新的起訴書中,多次提到了李若虹。
案件詳細內容還在調查中,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做了錯事都要受罰的,高層官員違法亂紀,更應該受到嚴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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