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來,已有浙江、河南、湖南、四川等地發生存款丟失案件,涉及數十位個人儲戶及瀘州老窖、酒鬼酒、東風汽車等A股上市公司。從數額來看,單筆“失蹤”的企業存款最高達3.5億元,尚未追回的個人存款近5000萬元。
存款“失蹤”究竟是誰的責任?儲戶索賠會不會不了了之?據警方調查,杭州42名儲戶丟失9505萬元存款一案,事發銀行為杭州市聯合銀行。“目前,該案兩名嫌疑人已以主罪盜竊罪移訴至杭州市檢察院。警方還將全力追回贓款,以保護儲戶權益。”浙江杭州西湖區公安局負責人說。
據了解,超過5000萬元存款目前已被追回,剩余缺口部分將由杭州市聯合銀行先行墊付。
在國務院新聞辦23日召開的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表示,存款丟失在我國銀行仍屬少數個案,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將督促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強化內部督察。“即便是這種個案現象,也不應該再發生。”
中國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在23日召開的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銀行存款失蹤、蒸發的具體原因和情況還在進一步調查中。“不論是什么情況,銀行在日常經營中都必須要加強自身的管理,要更加有效地保護存款人,也要更加有效地防范各種針對存款人的犯罪行為,保護儲戶存款安全。”王兆星說。
一些存款被盜取,銀行“內鬼”靠假公章、假公文,從失蹤的存款里先“揩一層油”。例如,上市公司東風汽車曾發現1億元存款單是假的。經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年1月8日公開審理,武漢證券公司客戶經理李志勇與6家銀行內部人員勾結偽造票證,挪用東風汽車等企業存款達6.3億元。
針對這類銀行內鬼的情況,銀行是要負相關責任的,不能讓儲戶的利益的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