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紋管的載荷
載荷作用在金屬波紋管及其它彈性元件上的各種預期的負荷值,如集中力F、壓力p 和力矩M等。在金屬波紋管類彈性元件使用時,除給定施加的載荷值外,還須給定載荷的作用方向及作用位置。對于壓力載荷,還要說明彈性元件是承受內腔壓力或外腔壓力。
公稱載荷
金屬波紋管及其它彈性元件在正常工作條件下允許使用的最大載荷值或滿量程值。它通常是預期的設計值,或是對產品原型經過實際檢測后再經修定的設計值。
超載載荷
具體彈性元件產品在工作中經受瞬間或試驗期間允許超過額定載荷而不發生損壞、失效、失穩時的承載能力。對于儀表彈性敏感元件,一般限定超載能力為額定載荷的125%。在工程中使用的波紋管類組件,一般限定在額定載荷的150%。根據工程要求,當要求大的安全系數時,使用的彈性元件規定不允許有任何超載,因此載荷必須小于或等于額定載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