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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宜陽縣宜洛南渠至駿馬路段排水管道工程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宜陽縣市政管理局,建設資金來源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宜陽縣宜洛南渠至駿馬路段排水管道工程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宜陽縣市政管理局,建設資金來源:財政資金,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南東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該項目包括錦龍大道南段排水管道和紅旗東路兩側排水管道工程。錦龍大道南段道路長度973.91米,紅旗東路長1560米。
2.2、招標編號:宜工交[2014]72號
2.3、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2.4、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工程施工(以招標文件為準)
2.5、計劃工期:60日歷天
2.6、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質量驗收備案的合格標準
2.7、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三個標段
一標段:錦龍大道南段排水管道工程
二標段:紅旗東路南側排水管道工程
三標段:紅旗東路北側排水管道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須持有年檢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3.2、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具有市政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職業資格,并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3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只允許中標1個標段(按標段先后次序確定)
3.4、投標單位應在報名時提供由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結果證明;(公告期間內)
3.5、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投標報名及招標文件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4年12 月11 日至2014年12 月17 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時,下午14:30至17:30時(北京時間)在宜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廳報名。報名合格后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及圖紙售價1000元,現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標報名需攜帶材料:企業資質證書(副本)、營業執照(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項目經理的建造師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和無在建承諾書、檢察機關出具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以上資料驗原件,留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套。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制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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