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明確職責定位,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場所(中心)行為。公共資源交易場所(中心)應當按照公共服務、公平交易的原則,為招標投標活動提供場所和信息服務,為政府監管提供便利。
各省轄市、直管縣發展改革委、監察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直有關部門:
隨著我省經濟快速發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逐年增多,各地公共資源交易場所(中心)在招標投標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目前我省招標投標活動中一些行為違法或不規范的問題比較突出,直接影響了招標投標市場秩序,社會反應強烈。為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行為,根據《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依法選擇招標代理機構,規范招標代理行為。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依法自主選擇招標代理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按照認定的相應資格等級范圍和招標人委托代理的權限依法開展招標代理活動,制止和取締無資質或超越資質許可范圍開展招標代理業務,禁止非法租借、偽造、涂改使用代理資格證書和代理業績,禁止低價惡性競爭。招標代理機構應當依法經營,平等競爭,嚴禁違法違規、弄虛作假、侵害社會公共利益,侵犯招標人或者其他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對嚴重違規違法的,依法取消招標代理資格。
二、明確職責定位,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場所(中心)行為。公共資源交易場所(中心)應當按照公共服務、公平交易的原則,為招標投標活動提供場所和信息服務,為政府監管提供便利。公共資源交易場所(中心)為招標投標各方服務,應不以盈利為目的,不能代替招標人職責,不能扮演招標代理機構的角色,不能代行行政監督職責。不得越權或者非法干涉應由招投標市場主體依法自主決定的事項,不得非法干預招標投標過程,影響開標、評標、中標結果。
三、放開市場準入,維護市場競爭。按照市場化原則,打破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中的行政行為。招標代理機構可以依法跨區域或行業開展業務,任何地區和部門不得以登記、備案或擅自設定前置條件加以限制。公共資源交易場所(中心)要為招標代理機構和投標人進入本地區、本行業開展招標投標業務提供便捷、規范的場所和信息服務。
四、依法收取招標代理費,規范服務收費行為。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依法收取和退還投標保證金,收取發售招標文件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取得招標代理服務費。依法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場所(中心)的招標投標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不準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收取各種名目的費用。公共資源交易場所(中心)要嚴格執行經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未經批準不得收費。各類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應當予以公示。
五、依法開展評標活動,合法獲取評標報酬。招標人應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開展評標活動。除評標專家、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行業行政監督部門的人員外,其他部門人員不得參加開標、評標現場活動,不得非法干預開標、評標活動。禁止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向非評標專家人員發放“勞務費”、“出場費”,禁止非評標專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收取 “勞務費”、“出場費”。非評標專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收取或索要“勞務費”、“出場費”等報酬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評標專家勞務報酬應按行業協會指導意見執行,評標專家不得以怠工、罷評等方式索取高額評標報酬。
六、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各行政監督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依法進行招標投標行政監督管理,對招投標活動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行政執法,加大查處力度。縣級以上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公共資源交易場所(中心),要依據《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認真清理已經出臺規章制度和規范性文件,該修改的應加快修改,該廢止的要及時廢止,為招標投標活動提供良好的市場環境。
各級各部門和相關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上述規定。監察機關要加強對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和公共資源交易場所(中心)的行政監察。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有關行業監督部門要依法依規及時查處對招標投標的投訴、舉報案件。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 省 監 察 廳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