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11月25日,《重慶市城市管線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在重慶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首次提請審議。
“城市管線是城市的‘生命線’,對保障城市高效率、高質量運轉具有重要作用。”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程志毅說。
據了解,該草案對城市管線規劃、建設、維護和綜合管廊等方面的內容作出相關規定。
程志毅稱,由于目前全國沒有對城市管線的統一定義,該草案借鑒《武漢市城市管線管理辦法》,將重慶管線定義為城市管線。不僅涵蓋城市供水、排水、燃氣、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等管線及其附屬設施,還包括電力、通信架空桿線等地上管線。
草案中明確了管線專業規劃、專項規劃、綜合規劃的編制主體和程序,要求在規劃階段協調和銜接好各類管線與道路交通、園林綠化、人防建設、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關系,避免彼此平面交叉和互相干擾。
“兼顧制度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草案對當前國家倡導的綜合管廊管線建設模式進行了規范。”程志毅稱,草案要求在編制城市綜合管廊專項規劃時,應考慮城市發展遠景,明確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有條件的舊城改造區應當根據功能需求,規劃建設綜合管廊。
此外,綜合管廊的建設和運營,將按有關規定享受政策支持和資金補貼,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綜合管廊建設和運營管理,入廊管線權屬單位應繳納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費用標準按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