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一女子在與丈夫談離婚時發生分歧,丈夫因不想再與其糾纏掉頭走開,為引起丈夫注意,女子一怒之下竟砍斷年僅8歲兒子的三根手指,目前,此案件已在上海市青浦區法院開庭。
孫翠英當庭供述了堵截兒子手指的緣由:那天下午,其來到老公寓居的窩棚,由于商談離婚的工作沒有談妥,老公回身脫離。“為了讓兒子的哭聲大一點,把他父 親喚回來”,所以一刀堵截了兒子的三根手指。孫翠英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沒有貳言,她再三標明,“我其時腦子發瘋了,我悔恨,我錯了,請法官給我從輕的時 機。”
孫翠英辯解道,由于其老公往常對家庭照看不多, 又不愛干農活,家里的3個孩子都是她一人在養育。所以常常兩人常常吵架,她腦子發瘋的緣由都是被老公逼的。其辯護人一起指出,被告人有自首情節,且在案發 后及時送兒子到醫院就醫,有悔罪表現。被告人無前科,歸于激情犯罪,且三個孩子需要其照看,故建議對其適用緩刑。
公訴人指出,被告人孫翠英成心損害的舉動給年僅8歲的兒子構成了身體和心理上的極大損害。在今天的法庭上,被告人只是籠統的說一聲“悔恨了”,且將本案的發生緣由歸結于別人的過錯,并沒有真心悔罪,建議法院對其判處實刑。
在最終陳述時間,孫翠英向法院懇請看著孩子還需撫養希望能夠從輕處理,主審法官當庭標明,“法庭對當時你的3個孩子的情況進行了了解,在談到你時,一個孩子說:‘我沒有母親’,另一個孩子說‘我不要母親’?梢韵胂,在往常的日子中,你是怎樣扮演母親的人物的。
最終,法院當庭宣判,以成心損害罪判處被告人孫翠英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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