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全區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到2017年底,全區盟市所在地城市和其他有條件的旗縣全面啟動實施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力爭到2020年,全區建成200公里左右地下綜合管廊并投入運營。
自治區區將以包頭市列入國家綜合管廊試點城市建設為示范引領,統籌推進各地區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進程。自治區區要求,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有條件的旗縣人民政府要按照“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認真組織編制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規劃。要根據區域現狀、管線需求信息,系統評估道路等級、道路維護頻率等內容,合理確定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區域。
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據功能需求,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老城區要結合舊城更新、道路改造、棚戶區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間開發等,因地制宜,統籌安排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在交通流量較大、地下管線密集的城市道路、軌道交通、地下綜合體等地段,城市高強度開發區、重要公共空間、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與鐵路或河流的交叉處,以及道路寬度難以單獨敷設多種管線的路段,要優先建設地下綜合管廊。
據了解,加快推進自治區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可有效解決反復開挖路面、架空線網密集、管線事故頻發等問題,既可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觀,又能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城鎮化發展質量,拉動社會資本投入,打造經濟發展新動力。